• ABCD

巴基斯坦小姐姐学签三次被拒后的翻盘之路

写在前面

大家好,我是 yu 胖。一眨眼 2020 年已经进入四月,病毒仍在肆虐,股市还没见底,人间四月天,地球已蒙圈。昨天我们讲了贵族血统的 S 哥如何绝地反击,今天是《移案追踪》系列的第四个故事,

我们来聊聊追求进步的巴基斯坦小姐姐如何在学签第三次被拒之后成功翻盘。 声明:本系列所有素材都来源于加拿大联邦法院的公开判决文书,在不影响事实的前提下,为避免内容过于枯燥,本胖会适当增加一些“戏剧化”的情节和调侃,但这并不意味着本胖对案件当事人的任何不尊重。这个系列内容仅供读者了解加拿大移民法和执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不够构成任何移民或签证办理建议。错误或疏漏很难避免,还请读者朋友们不吝指教。

欢迎访问和关注博主的YouTube频道,以中立的视角,系统性介绍加拿大的移民项目,和这些项目背后的法律基础,并穿插分享加拿大的历史、文化、法制和政治体制。

事件经过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来自巴基斯坦的小姐姐,名叫 FAUZIA YAQOOB(以下简称 Y 姐)。让我们来看看 Y 姐的基本信息:

  • 1981 年出生在巴基斯坦,2001 年信息技术相关学位毕业,紧接着又花了三年时间攻读 MBA 并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 Y 姐先后在渣打银行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工作,并逐渐升职进入高管行列。自带”白骨精”人设(白领、骨干、精英)的 Y 姐并不满足现在的事业成就,她响应一带一路的号召,努力拓展自己的国际视野,Y 姐决定出国留学!

在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加拿大学签申请后(判例文档没有提供更具体的信息),2014 年,在银行已经工作了 10 年的 Y 姐向加拿大谢尔丹学院(Sheridan College)提交了入学申请,希望就读一个为期三年的企业管理专科文凭项目,并很快获得了学院的 Offer。紧接着,Y 姐开始了她的第三次加拿大学签申请。

对加拿大学签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Y 姐的情况属于高危人群,她满足了有前科(两次拒签)+ 大龄(33 岁)+ 学历颠倒(已有硕士学位却还要出国读专科文凭)这三大硬伤,这预示着她的这次学签申请和留学之路将充满坎坷。

在继续我们的故事之前,请允许本胖先花很短的篇幅讲讲加拿大的学签是怎么回事。外国人想到加拿大留学,在取得了学校的录取通知后,还需要办理短期居民签证(TRV)+学习许可(Study Permit),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学签。加拿大移民官在审批学签时,根据移民法第 216 条第 1 款的规定,会重点考察如下几个因素:

  • 申请人在加拿大就读的专业,是否与自身背景、以往学历和工作情况匹配,比方说,如果申请人本科是兽医专业,却跑到加拿大学习阿拉伯语(当然你可以说打算给中东沙漠上的骆驼治病);或者已经取得了硕士博士学位,却非要在加拿大再读一个专科文凭。这些情况移民官在审批学签时,显然会格外关注。
  • 申请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支持自己在加拿大求学期间的各项开销。
  • 申请人是否能让签证官相信,在学业完成后会回去建设祖国(学成之后的计划)。

不同于前两次学签申请,在第三次申请时,Y 姐显然是得高人指点,她在申请材料中附带了一封写给移民官的信(Submission Letter),信中详细介绍了她的个人背景,家庭状况,申请谢尔丹学院的原因、学习安排、经费来源和学成后的计划。2014 年 8 月 5 日,Y 姐第三次向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Islamabad)的加拿大总领事馆提交了她的学签申请。

然而,这封信并没有打动移民官,同年 11 月 25 日,Y 姐再次收到了学签拒信。Y 姐随即向加拿大联邦法院提交了司法复核(Judicial Review)。

庭审纪实

一年后的 2015 年 12 月 9 日,联邦法官 Douglas R. Campbell 明镜高悬,升堂审案。

在法庭上,移民局提供了他们的拒签理由:

  • 申请人已有 MBA 硕士学位,却申请专科文凭项目,这对申请人职业发展无帮助;申请人有两次学签被拒经历;这样的留学不合理,学费等资金投入不会在事业提升等领域有明确的回报。移民官对 Y 姐的留学意图(genuine student)存疑,因此拒签。

在多数人看来,这个拒签理由非常充分。开始读 Y 姐的这份判词时,本胖并没有对 Y 姐成功胜诉抱有太大的信心。与 Y 姐情况相近的拒签案例实在太多,很多大龄 + 学历颠倒的学签申请都难逃拒签的厄运,更别说 Y 姐之前已经有了两次拒签的前科。但是大大出乎本胖的意料,Campbell 法官在法庭上几乎是一边倒的态度支持 Y 姐,法官甚至罕见的指出移民局的学签审核过程“极其不合理和不公平”(especially unreasonable and unfair)。

这个案子 Y 姐能够翻盘获胜的关键,是她第三次提交学签申请时附带给移民官的那封信(Submission Letter)。Campbell 法官破天荒地在他的判词中一字不差摘录了这封信的内容,鉴于这封信对申请高危学签很有帮助,本胖把信的结构和核心措辞翻译整理如下:

  • 在最关键的“学习目的”一段中,Y 姐详细的介绍了谢尔丹学院这个为期 3 年的专科文凭,Y 姐表示,她希望对商务管理更加深入的了解,特别是市场营销。在巴基斯坦国家银行工作期间,她对国际趋势有了敏锐的认识,因此她希望将自己在银行业和商业管理方面的知识与市场上的新趋势和新知识相结合。在解释为何选择加拿大的谢尔丹学院时,Y 姐强调谢尔丹学院的工商管理–市场营销课程将为她提供所需的专业技能,以促进其职业发展并在日益普及的领域中获得竞争优势。同时,由于她的两位兄长都已经定居加拿大,选择去加拿大留学,她可以在求学过程中获得家人的照顾。
  • 在“个人背景”中,Y 姐描述了她在渣打银行和巴基斯坦国家银行的工作经历,并且强调了出国留学对她现有工作的帮助和增强。
  • 在“家庭信息”中,Y 姐披露了她的两个兄长已经在加拿大定居的事实,但是强调她的母亲、另外两个哥哥都在巴基斯坦,她的个人朋友圈也以巴基斯坦为主,借此证明 Y 姐与祖国巴基斯坦有着密切的联系。她在巴基斯坦出生、长大、受教育和工作,有众多家人和朋友,她的生活中心是在巴基斯坦。
  • 在“回国计划”一段中,Y 姐并没有像其他学签申请人那样对天发誓,保证自己学成后一定回国。Y 姐首先表示,自己了解留学生身份的临时性质,包括在学业结束后应该离开加拿大。Y 姐强调,在她过去的旅行记录中,从来没有逾期不归的记录,她理解并且愿意遵守加拿大的学签要求。这段比较出彩的是 Y 姐引用了加拿大允许双重意图(Dual Intent)签证的法律条文(本胖在上一篇故事中解释过这个概念,参考:移案追踪:印度大叔投资移民和旅游签证接连遭拒后的绝地反击),Y 姐指出自己在学业完成后,除了回巴基斯坦建设祖国,也有权保留在加拿大工作并申请永久居民的意图。Y 姐对移民官强调,根据移民法,这样的双重意图,是不能够成为她被拒签的理由。信中这段话的英文原文措辞精准,不卑不亢,绵里藏针,堪称叫板移民官的典范。敢于引用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本胖要给 Y 姐点赞!(这封信的原文可在法院判词中获得,文末有获取方式)

由于有学签被拒的记录,Y 姐在还在信中引用了之前两次拒签的原因,并且指出她在信中所描述的“学习目的”和“家庭信息”等内容,已经对之前两次拒签作出了明确的回应。

我相信 Campbell 法官被这封信打动了,他在判词中写道:

  • 移民官的拒签理由从头到尾都“散发着怀疑”(exude a suspicion,exude这个词用的真好,法官大人的英语就是好),他们怀疑 Y 姐申请学签并不是要来加拿大念书,而是出于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法官强调,移民官的签证决策必须建立在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在作出决定之前,移民官应该认真审阅申请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同时,法官也指出,从程序公正性(procedural fairness)的原则出发,移民官如果对 Y 姐的求学目的存疑,则应该给 Y 姐一次面试机会,让她向移民官解释,而不是直接根据这些没有直接证据的怀疑作出拒签决定。

在大段的引用了 Y 姐写给移民官的信之后,法官表示,移民官的决策过程显然没有认真考虑 Y 姐提供的这份直接和清晰的证据。法官使用了 obviously, apparetnly forthright, transparent 等在判词中很少出现的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词语。法官相信,移民官在作出拒签决定时,没有周全地评审 Y 姐提供的资料,法官进一步认定,位于巴基斯坦首都伊斯兰堡(Islamabad)的加拿大总领事馆之前已经两次拒签 Y 姐,第三次拒签的决定,显然是受到了之前拒签的影响,这对 Y 姐是不公平的。

最后的判决结果,Campbell 法官支持 Y 姐的司法复核。为了避免加拿大巴基斯坦领事馆再耍花招,Campbell 法官要求加拿大移民局把 Y 姐的学签申请转发到加拿大驻印度总领事馆重审,并且判决移民局赔偿 Y 姐 500 加币!(我读过很多移民判例,这是唯一的一个移民局给申请人赔钱的案子,非常罕见。)

经过简单的人肉搜索,本胖得知 Y 姐在 2016 年学签获批,顺利入学谢尔丹学院,并且与 2018 年毕业,现在正在加拿大工作。我们祝 Y 姐身体健康,事业有成!

注:本案素材来源于加拿大联邦法庭公开记录,案件编号 Yaqoob v. Canad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2015 FC 1370 (CanLII)。 如果想抄 Y 姐的“Submission Letter”这个作业,网上输入上述的案件编号,就能看到!

经验教训

第一:本胖认为,“凡事要赶早”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移民真理。申请学签一定要趁年轻,超过 30 岁以后,每增加一岁,拒签概率至少增加 20% — 30%。

第二:申请学签,务必在第一次提交时做足功课,争取一击必中,一次成功。拒签的记录会让第二次申请难度大幅增加。

第三:申请材料中一定要附上“Submission Letter”。我见过不少人用网上抄来的 500–600 字的所谓“学习计划模版”,向移民官解释自己的求学目的和毕业计划,这样做的隐患无穷。写 Submission Letter 一定要像 Y 姐这样,结合自身的情况,并且合理的引用移民法的条款,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甚至为今后的司法复核做好准备。

很多人留学的目的就是为了移民,这无可厚非,因此获得学签是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学签被拒,通过申请司法复核来翻盘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虽然这个法律流程耗时(一年),费钱(律师费至少数千甚至上万加币),但是仍旧比申请其他类型的投资移民或者雇主担保移民要便宜很多。

下期预告

下一个故事还是讲学签申请,我们讲讲 26 岁年轻中国大学生二次学签和司法复核的经历。